广州职务犯罪辩护律师
18620000220
您当前位置: 首页 律师文集 罪罚轻重
文章列表

犯罪分子减刑的条件

2016年1月19日  广州职务犯罪辩护律师   http://www.gzzwfzbhls.com/

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来源: 广州职务犯罪辩护律师  


您可能对以下文章也会感兴趣
  • 1.药品刑事案件侵害客体的认定
  • 2.人民检察院对执行的监督
  • 3.如何不追究刑事责任
  • 4.容留他人吸毒罪认定定罪量刑分析
  • 5.罪刑法定原则有关问题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