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职务犯罪辩护律师
18620000220
首 页
律师介绍
专长领域
刑事动态
刑事文书
经济犯罪法规
经济犯罪
法律咨询
联系方式
您当前位置:
首页
›
律师文集
›
罪罚轻重
律师文集
刑事动态
成功案例
经济犯罪资讯
经济犯罪
经济犯罪法规
刑事文书
犯罪类型
犯罪状态
强制执行
罪罚轻重
罪名分析
刑事鉴定
刑辩指南
刑事审判
律师案例
文章列表
如何不追究刑事责任
2018年6月1日
广州职务犯罪辩护律师
http://www.gzzwfzbhls.com/
如何不追究刑事责任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来源:
广州职务犯罪辩护律师
您可能对以下文章也会感兴趣
1.药品刑事案件侵害客体的认定
2.人民检察院对执行的监督
3.如何不追究刑事责任
4.容留他人吸毒罪认定定罪量刑分析
5.罪刑法定原则有关问题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