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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资变成个人“取款机”——上海某国企腐败窝案的警示

2018年4月3日  广州职务犯罪辩护律师   http://www.gzzwfzbhls.com/

一封举报信摆在了青浦区检察院检察长的桌前,信中详细反映了上海某大型企业老总、副总、采供部经理一起贪污、受贿,将一个本来前景很好的国有企业变成了个人的“取款机”。检察长仔细的看了几遍举报信,立即召集反贪精兵强将对三人进行调查。很快,一起隐藏多年的腐败窝案水落石出。

上梁不正,老总“运作”以权谋私

上海某科技有限公司为国有全资公司,成立于2000年1月。2005年至2010年间,刘明旺担任上海某科技有限公司党总支书记、董事长兼总经理,全面负责公司的经营管理。在此之前,刘明旺常年负责国有企业的党群工作,他党性坚定,为人清廉,多次退还、拒绝了浙江等地供货商赠送的贿赂。因此,他被委以重任,担任科技有限公司党总支书记、董事长兼总经理。然而,当他临近退休时,却没有坚守住一名国家工作人员的底线,最终晚节不保。

2005年年初,上海某工贸有限公司总经理黄谋忠等人前往科技公司参观,黄谋忠“下海”经商前是刘明旺的老部下、老朋友。当时,工贸公司刚刚成立,是家规模不大的小企业。黄谋忠心想,如果能背靠科技公司这颗国企大树,生存和发展自然不成问题。于是在参观期间,黄谋忠借机提出能否由自己为科技公司供应原材料。自己的老部下、老朋友开口,刘明旺自然额外“照顾”,随即便嘱咐黄参加科技公司组织的招投标,自己会打“招呼”的。2005年5月21日,黄谋忠的工贸公司参加了科技公司组织的原材料采购竞标大会。竞标大会结束后,确定包括黄谋忠的工贸公司在内的三家企业为原材料供应商。

销路搞定了,产品哪里来黄谋忠的工贸公司才刚起步,还没有找到稳定的购货渠道,也没有相应技术、设备生产原材料,只能勉强拉来合作伙伴匆匆上马,产品的质量也没有保证。

2006年年初,一家企业
来源: 广州职务犯罪辩护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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