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职务犯罪辩护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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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贿与敲诈勒索的界限
2017年11月22日
广州职务犯罪辩护律师
http://www.gzzwfzbhls.com/
索贿与敲诈勒索的界限
前者必须是国家工作人员,而后者则无此要求;前者必须是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进行的,而后者不存在这个问题,这是二者区别的关键。
实践中,如果对方请托的事项同行为人(即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没有关系,行为人利用对方的困境,以此相要挟,索取财物的,成立敲诈勒索罪;如果对方有求于国家工作人员,且必须利用职务便利才能办到的(包括放弃职务行为才能实现的),行为人利用他人的困境索取财物的,成立受贿罪。可见,问题核心在于是否利用了职务便利。
来源:
广州职务犯罪辩护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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