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职务犯罪辩护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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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犯罪心理的浅析

2017年9月30日  广州职务犯罪辩护律师   http://www.gzzwfzbhls.com/
  一、背景材料
  一项对全国22个省市的调查显示,我国青少年行为问题检出率为12.97%。在人际关系、情感问题方面成为突出大学生有心理障碍占16%至25.4%,其中有焦躁不安、恐惧,神经衰弱和抑郁情绪大学生占学生总数10%以上,而且,未来凡年内还有上升趋势。这表明,心理不健康的问题已经影响到了我国人才的素质和社会的安定。因此,青少年的心理健康,尤其是大学生的心理健康已成为关系到当今家庭、学校、社会稳定的一个亟待关注的重要问题。
  2003年9月12日,江苏省姜堰市开庭审理泰州市某高校学生章建抢劫(致人死亡)案。检察官指控章建因无钱偿还同学欠款,采取极其残忍的手段,杀害自己高中老师李宝峰并劫取其钱财。面对庄严的国徽,这位曾令许多同龄人羡慕不已的大学生,低下他那罪恶的关颅,如实交代了自己的罪行。
  校园发生血案去年6月14日早晨8点多钟,姜堰市某镇中学李宝峰老师的爱人姚某回到家中。一进屋眼前的一幕她惊呆了:房间里乱七八糟,办公桌的抽屈被撬开,床上血迹斑斑,丈夫横卧在床下,早已气绝身亡,颈部、腹部、背部等多处被人用刀捅得鲜血淋淋,其状惨不忍睹。公安机关接到学校报案后,迅速组织警力赶赴事发地,维护现场。随即对有关人员进行了拉网式排查,对全镇16周岁至30周岁
  的年轻人,该校老师、学生以及近几年毕业生进行了一一调查,同时对李老师的爱人姚某也进了详细的询问。
  据学校负责人介绍,被杀害的李老师,现任该校高中语文教师,教学水平有口皆碑。李老师为人谦和、善良,平时不多言语,与外界素无恩怨;家庭也很和睦,对学生非常关心,他所教过的学生与他处得很好。
  是谁跟李老师有如此大的仇隙?是谁如此残忍杀害了李老师?一时间,校园里议论纷纷。
  天衣无缝的“安排”
  6月18日,姜市公安局刑警大队干警对该校往届毕业生进行排查时,发现该校2000届高中毕业生、现就该于泰州某高校二年级学生章建形迹可疑。6月份的炎热天气,章建仍穿着长袖衣服,其左手、左臂、右臂上有明显牙齿咬伤的痕迹。
  侦查人员了解到,章建家境贫寒,是全村有名的特困户。父亲给人打工,微薄的收入难以养家糊口。父亲省吃俭用,攒下来的一点钱全供他上了大学。但他仍不珍惜,常常白天在宿舍睡觉,晚上到处鬼混,欠下同学几千元的债务至今未还。
  章建虽然年龄不大,但却颇有心计。为了对付公安人员的调查,他向同宿舍的同学打招呼,共同订下了攻守同盟。公安人员调查时章建与同学都声称案发当晚他们正在打牌,各人坐在什么方位,谁跟谁是对家,先“抄地皮”后打八十分,一一都“安排”得天衣无缝。当问及章建身上的伤时,章建及同学都一口咬定,是章建到开水房打
  开水时瓶胆掉下来打碎了,暧瓶里面的开水将章建的左手烫伤,在收拾破瓶胆时又将左手划破了。
  然而由于心虚害怕,公安人员走后不久,几个作伪证的同学主动打电话给派出所,交代了为章建作伪证的真相。
  公安人员随即再次将章建带至派出所进行讯问。慑于法律的威严和政策攻心,章建不得不如实交代了自己实施抢劫杀人的犯罪过程。
  凶手原形毕露
  由于家境贫寒,章建平时连荤菜都舍不得吃。但他却沉迷于上网、赌博,将交学费的4900元花个精光后,章建陆续又向同学借了上千元钱。债台高筑的章建根本无力偿还,在同学催要之下,他萌生了杀人抢劫的恶念。
  经过精心谋划,一个罪恶的计划出台了。章建将作案的目标瞄准了自己上高中时的班主任李宝峰。
  2003年6月13日下午3点多钟,章建骑上自行车从学校从出发先是购买了作案工具以及换洗衣服,随即骑车直奔自己的母校姜堰市某镇中学。晚上10点钟到达时,街道上路灯未熄,李老师家西边宿舍里还有在打麻将,于是章建在校内闲逛了三四个小时。
  14日凌晨2点钟,一切都沉入黑暗之中。章建开始行动了。他赤脚穿着袜子,走到李老师的宿舍,用随身携带的尖刀轻轻划破纱窗,将手伸进里面将门锁打开。随后取出丝袜罩在头上,打开了床头灯。见李老师头东脚西、面朝里侧,为了能够桶到要害,章建轻了一
  下李老师的左肩。李老师惊醒后,发现床边站着一个人,刚喊了一句“没得命”,章建二话不说,拿起刀就往李老师身上猛捅。其间李老师挣扎着呼喊救命,章建便用左手捂住李老师的嘴,右手继续用刀捅其腹部。两人从床上滚到床下,李老师左手抓住他的刀,右手抓住他两人撕打起来,章建再次起身举刀刺向李老师头部、腹部,李老师当即命丧黄泉。
  近日从《北京晚报》看到大学生马晓明只能被劝退学杀死父亲与奶奶的报道,颇感震惊,接着有《北京青年报》报道北京某高校男生持仿真抢夜闯女生楼行凶被捕事件,更令人啼笑皆非,这些接二连三的大学生高智商低级犯罪令人觉得可悲,在心理相对成熟同学和家长们看来不可思议的低级方式却是这一代大学生们认为选择的方式,怎不令人费解!这更是我们作为新一代大学应该认真思考的。
  二、浅析原因
  看到以上的案例,使我不禁想到造成当今大学生各种类型犯罪频发的原因是极其复杂的和多方面的,但究其主要原因,可分为三个方面,一是大学生本身的心理问题,二是当今高校环境,三是其他诸多的社会原因。
  1.市场经济深刻地影响、塑造大学生的行为、思想
  上世纪90年代的中国处于一个社会转型期,市场经济获得飞速发展。这种变化深刻地影响着社会成员,当然当代大学生也是被影响的一部分,这种影响是两面的。
  市场经济的发展具有不可否认的巨大的积极作用,与此同时,也有相应的消极一面。由它带来的无序性引发人们思想上的某种混乱。
  2.大学生自我价值观发生变化价值观是影响甚至支配人们行为的重要因素。随着社会的发展,大学生自我价值观出现了变化。在不否认主流是好的条件下,我们要指出有为数不少的人的思想出现了消极、颓废的倾向。主要表现在:a
  .对自身及社会认识的变化:看到社会中大学生比例的上增,大学生失业现象的频繁,现代大学生已经不再有过去大学生拥有的那种认为自己是出类拔萃的优秀者的想法,他们的自我预期下降。这使他们极易产生消极颓废心理。
  市场经济影响下,物质利益成为现实生活的重头戏,许多大学生错误地以物质利益不尺度去评价个人得失,这诱发了众多大学生进行抢劫、盗窃、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甚至有些大学生为经济利益连最基本的道德也放弃了,例如:目前社会比较敏感而又众多的妇大学生卖淫、大学生扮大款现象。b
  .个人化个性倾向:面对改革浪潮,大学生的价值观念就出现了个人化、个性化倾向。这种倾向是对不承认合理的个人利益、个人价值的“反对”,具有一定的积极性,但如果不能把握合适的“度”,就很容易陷入个人主义的泥潭,从而容易产生犯罪。
  3.大学生心理发展的不成熟性
  大学生处于青年期,其心理正在迅速走向成熟但又未完全成熟,他们心理起伏比较大、易冲动、自我控制能力较差、做事情欠缺考虑;加上大学生人生体验浅,而社会又极其复杂,故若没有正确的引导,他们很容易走上歧途,甚至诱发犯罪。
  大学生的心理发展的不成熟性还表现在:他们心理的脆弱性的面,这种心理的脆弱,主要原因有:a
  对自我的要求过分高于自身的素质、能力;b
  客观生活环境困难;c父母过度关怀。曾经被媒体热炒的清华大学学生刘海洋用硫酸泼熊事件、北京某高校学生马忠义携带仿真抢绑架案以及许多大学生因难以承受恋爱失意而导致的犯罪等等,都是因心理的脆弱而诱发的犯罪。
  导致大学生犯罪第二个重要内因是社会认识上的自我中心观,所谓社会上的自我中心观是指个体与他人或与社会的关系上往往只从自我的立场出发,而不能从他人或社会的位置去思考问题或处理问题的认识方式,社会认识上的自我中心观正是阻挡个体客观认识他人与正确把握社会规范的一个心理问题。如清华大学刘海洋伤熊行为发生于像对熊的嗅觉的证明,是什么阻挡了在他实施这种行为时不去思考行为方式的正当性及可怕的社会后果?而社会认知上的自我中心观是一个重要的原因。在这种认识的结构下,个体往往只从本位或自我欲望去看事或行事,由于不能从他人或社会角度去分析问题,在进行某种社会行为时,也就不能或者无法了解社会规范对此行为的评价,对社会规范的遵从难免不会发生问题,从而造成许多大学生生理水平与社会角色极不一致。
  自我意识的混乱是造成大学生犯罪的又一个重要的心理原因。自我意识是指个体对自身的意识自我意识表现为自我概念自我评价和自我理想的统一。所谓自我认识的混乱是指个体无法形成正确的自我概念和适宜的自我态度,以致不能达到自我同一性的确立而获安定,平衡的心理状态。
  青春期被称为“第二次诞生”的时期,是自我意识的迅速发展和确立阶段,青年期又一重大发展课题就是学习如何认识自我和理解自我,这一发展课题的完成与否直接关系到健全人格能否建立,青年期自我意识的建立,是自我明显分化的基础上完成的,在这一阶段出现了两个“我”,一个是作为被观察者的“我”(m e
  ),另一个是作为观察者的“我”(i
  )也就是“主体我”与“客体我”的分化,这种分化意味着青年期自我矛盾冲突的加剧,对自我的肯定与否定,“客体我”的矛盾斗争,主体我与客体我的矛盾一旦激化,将使青年难以确立自我的形象,也就无法形成自我概念,从而引起了情绪的急剧波动,导致青年一时难以自我接纳,青年期许多心理上的不适由此而来,对于青年时期的大学生而言,如果在主体我与客体我分化的基础上,能够形成新的认识水平上的协调统一的自我那第就能建立良好的自我意识,反之则可能出现自我意识的混乱。大学生中,良好的自我意识的,确立,意味着他们能够正确的认识自己的身份角色与社会地位,并对这种认识有适当而适宜的态度,自我意识对个体行为具有直接的支配作用,一般而言,持有效适宜的自我概念的人,在采取行为时,也往往恰当适宜,反之则往往与现实不相适应甚至发
  生冲突,如有的大学生对自己评价过低,处于这种意识状态的大学生,在把理想我与现实我进行比较时,对理想我期望极高,又无法达到,对现实我不满意,又无法改进,他们在心理上的一个特征就是自我排斥,由于在成长过程中,理想我现实我的距离过大,所导致的自我矛盾冲突,他们往往会否定自己,拒绝接纳自我的心理倾向,这类大学生往往降低人的社会需求水平,对自我过分怀疑,压抑自我的积极性,并可能引发严重的情感损伤和内心冲突,他们的心理体验常伴随较多的自卑感,盲目性,抑郁等现象,尤其是面对新环境,挫折和重大生活事件时,常会产生过激行为,酿成悲剧。然而过高的自我评价同样是一种自我意识状态,在这种自我概念的支配下,个体往往扩大现实的自我,形成错误的不际的理想自我,并认为理想我可以轻易实现,这样类型大学生往往盲目乐观,以我为中心,自以为是,不易被周围环境或倔人接受或认可,容易引起别人的反感和不满,因此极易遭受失败和内心冲突,产生严重的情感挫伤,导致苦闷、自卑、自我放弃,有时还会引发过激行为和社会行为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也有很多。
  1.大学生法律意识普遍淡漠。
  就我国目前的教育体系来看,重心仍然在于学历教育,而非素质教育。虽然几经呼吁这种“重学历、轻素质”的情况有所改观,但还远远没有达到理想状况。在中小学的课本当中没有关于普法教育的内容,就算是在大学,也仅仅是在大学一年级时开一门必修课“法律基础理论”。在这种教育制度下,从学生家长都只注重分数,而忽略
  素质教育,守法的概念也就十分淡漠了。
  2.心理脆弱,无法应对挫折。
  大学生犯罪的主要原因之一是自控力较差,心理脆弱,无法应付挫折。现在的大学生绝大多数是独生子女,有些人在远离父母独立生活之后,对应付挫折没有心理准备,一旦遇到棘手的事件,容易产生过激行为。如某高校的一名大学生平时一贯表现良好,但其性格内向,就因为和同寝室同学发生点争执,便用盗窃其手机的方法实施报复行为,最终落得个触犯刑律的下场而追悔莫及。再如:还有一些大学生因出身贫寒,或有某些缺陷,一方面对家庭和社会不满、仇视,另一方面敏感自卑,自我调控能力差,悲观应对社会的一些不公,以至于不能自拔,最终走向极端。最典型的案例是一名女大学生,父母年老体衰,母亲有残疾,为了供养其上大学,父母以卖冰棍为生,但这名女生却有很强的虚荣心,其看到同学有好看的手机便由羡慕到失落到据为已有,一步步心理误区把自己引入犯罪的深渊。
  3.心理迷乱,情绪失控。
  心理迷乱,情绪不稳是青年学生典型的心理疾病,也是大学生失足的又一大诱因。随着高校扩招步伐的逐渐加快,大学生失业现象也日益频繁,许多大学生的自我预期值开始下降。他们不再拥有昔日在学生身为少量“社会精英”的自豪,而对前途充满渺茫,这就使他们极易产生极颓废心理,导致心理迷乱,情绪失控,失足犯罪。比如大学生董某,其为了毕业后能有个好的去向,便发奋努力,日夜
  赶写剧本。某日,其心情烦躁,感觉前途无望,遂向同宿舍其他同学去上课的情况下,偷了同宿舍同学的东西。董某说,他就是将盗空作为排解自己心情的一种手段,他说自己是因心理迷乱,情绪失控诱发的犯罪。
  总之,正确认识自己,评价自己是建立良好自我模式的基础,同时也是健全人格形成的重要保证,健全人格能够推动社会行为的产生,而有缺陷或不健康人格则可推动反社会行为。
  其次,高校作为一个重要的外部环境也是影响大学生犯罪的一个重要方面,校者,教也。学校承担着学生智育和德育全面发展的重任,是铸造有用之材的主要场所,高校年年在扩招,然而对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心理健康教育是极其重要的,良好的心态,健康的心理是一个人才首先必备的。人生观、世界观的教育对大学生而言切不可放松,大学办学的目的不仅仅是经济效益,更重要的是社会效益。
  犯罪是个人致罪因素和社会致因素相结合的结果。每个大学生犯罪案件都是个人、家庭、学校或者社会等诸多方面原因综合作用的产物,是社会多方面消极因素的综合体现,减少和遏制大学生犯罪需要社会各界广泛关注和全社会的共同努力,才能取得明显的效果,预防大学生犯罪与预防其他犯罪具有相似性,最根本的措施还在于防患于未然,针对其犯罪原因实行综合治理,形成一种有利于大学生全面发展的环境,才能做到治本的效果。
  其中师生关系淡漠也是导致大学生高发犯罪的一个重要原因,如马加爵来自于广西一个偏远的农村出身贫困,当他踏入大学的时
  候来到一个与自己以前生活环境完全不同的地方,可以说周围同学、老师对他的影响是非常大的,可是,可曾有一个老师、同志真正关心过他?当今,谁也不能否认家庭、学校、社会存在着对人“心情”的漠视和“人格”教育的冷落,城里人歧视农村人,富人歧视穷人似乎是国民不变的心态,在大学校园里,贫困学生、农村学生被歧视而压抑的心情有谁知晓。这样的结果常常是会给些贫困学生造成一种自卑的心态,自卑情节是由长期深刻的挫拆感形成的,根植于心理结构的深层次,具有自卑情结的人要改变自己的状况,一般有两种途径;一种是通过正当途径,将自卑转化为前进的动力,创造出类拔萃的好成绩,得到社会的肯定,从而超越自卑,另一途径是用非学手段,当由自卑情结而造成的紧张焦虚不能再控制时,可能以一般非常大的破坏力喷发而出,演化为犯罪。
  美国的一些教育界人士认为,长期处于自卑和愤怒中的青少年缺乏师长的关注,往往会叛逆心理发展为崇尚暴力。在这里要特别强调一下那些法律禁示的信息载体对青少年的消极影响,不论是我国还是在外国,这类含有剧毒内容的信息载体是诱发青少年违法犯罪最直接的原因,尤其是校园暴力事件。
  社会文化的影响
  由于改革开放,国内出现了多种文化。一些非主流文化的负责影响及不同背景的西方文化、港台文化对大学生产生的不可低估的影响。这些影响也是导致大学生犯罪的原因之一。社会的主流文化是健康向上的,对大学生起着积极的正面引导作用,但像色情、暴
  力、荒廖、享乐主义以及西方、港台文化中宣传的私有化、极端个人主义文化及文化商业化作用下产生的文化糟粕,则在社会上起着极坏的影响,诱导大学生走上违法犯罪之路。
  家庭因素也是一个不可忽视的因素
  现在家庭无论经济条件好坏,都对自家的“骄子”给予过多溺爱。有的父母不惜省吃俭用,也要为孩子设计舒适的环境;经济条件好的,更是把孩子当作“掌上明珠”,要啥给啥。这容易使大学生产生好逸恶劳,挥霍无度的不良习气,甚至导置犯罪的发生。
  家庭教育方面的缺陷
  社会在研究“问题大学生”时,不应忽略了其背后的“问题制造者”,家庭教育是影响大学生犯罪的一个极其重要的因素。笔者以为,处于溺爱型家庭、打骂型家庭、放任型家庭、失和型家庭等“问题家庭”的大学生较之正常家庭的孩子更容易犯罪。原因就是缺乏适当的教育方法和健康的方式。
  1.家教简单、粗暴。在高考指挥棒的指挥下,有的家长只重视智力教育,而忽略了对子女健康人格的培养。在教养的方式上简单、粗暴。这些父母把自己的愿望强加给孩子,要么就娇宠溺爱,放任自流,错误的家庭教育方式养成了大学生狭隘自私的个性。最典型的例子就是董某盗窃案件,其生长在干部家庭,受到的却畸形的教育。董的父母对他的管教十分严历,他们把自己认为正确的东西都强加给董,而不管其是不是能够接受;董的所谓懂事,是一种自我屈从和压抑。当他上大学后,感到自己是彻底“解放”了,看到了同学的电
  脑。就是在这种畸形的家庭教育下,使得董某做出了令许多人不解的事情。
  2.家教专制偏激。对于望子成龙、望女成凤的家长来说,孩子能够成才是一莫大的骄傲,孩子寄托着家长的希望,是家长未实现的愿望的继续实现者。可在这样的家庭,教养方式往往比较专制偏激,其教育的结果养成了孩子或自我屈从压抑、懦弱退缩或惟我独尊好出风头的残缺人格。尤其是一些来自贫困地区的学生家长,自己千辛苦的把孩子带大,一心一意把孩子送到首教上大学。当子女考入大学后,家长又将精力转移到经济支持上,而对其现实表现和心理成长关注不够。一旦子女犯罪,他们才感到惊讶和后悔。例如:高某来自某地农村,考上首都的大学,极大满足了他的虚荣心,为了尽快改善自己的生存条件,他多次盗窃,最终事发。这种消极的教育方式,容易使子女形成敏感多疑、自卑易怒、偏执敌对等不健康的品质,也可称之为人格障碍。
  3.家教放纵娇宠。无论家庭经济好坏,有些家长只顾自家的“骄子”给予过多的溺爱,不惜省吃俭用,也要为孩子设计舒适的环境。最后,大学毕竟不同于小学、中学,已相当于半个社会,今日的高校已不再是与世独立的象牙塔,高校与社会的联系越来越密切,交流越来越密切,学生在里面接触到形形色色的人和事,对于刚刚步入大学校园的新生来说,他们该如何分析面对,而这对一个学生在大学里能够正常的发展,能够成其为“人”是非常重要的,这需要高校管理者们正确引导,需要他们真正提负起一名作为教育者的责任,
  因此,我认为,在高校中每一个教育者与管理者都应清楚的认识到这个问题的重要性,需要他们提负作业一名教育者的责任,著名心理学家陆建化认为:作为大学生人群来讲,这是一个比较特殊的人群,这部分人在人格上和心智上逐渐独立后,生活和经济上都得不到完全的独立。其次,大学生又是生活在一个相对独立封闭的环境中,还没有完全融入社会,但同时又对自己各方面普遍存在较高的期望值。所以当现实期望值达不到时,也就说当出现个人挫折时,往往易发生心理问题,这也把映了大学生心理素质普遍偏低的现状。因此家长也好,学校也好,也都应试着用各种手段去教会大学生,怎样拥有更为弹性的心态对待生活,怎样更宽容的去对待自己人生道路上的困难。
  最后,由于就业压力过大,社会竞争的加剧,就业市场的不景气,毕业时的就业状况与天之骄子的心理预期差距太大,这对大学生里众多高年级学生造成很大精神压力,使他们因焦虚、自卑而失去安全感,许多心理问题也随之产生。
  对网络的依赖不少大学生一方面因为交际困难而在网络的虚拟世界里寻找精神满足,另一方面也被网络本身的精彩深深吸引。所以,有些大学生对网络的依赖性越来越强,使其自我封闭,与现实生活生产隔阂,不愿与人面对面交往,这样,久而久之,会影响大学生正常的认识,情感和心理定位,还可能导致人格分裂不利于健康性格和人生观的塑造。
  三、心理健康的定义
  早在1948年世界卫生组织成立时,把健康定义为“健康乃是一种生理、心理和社会适应都日臻完满的状态,而不仅仅是没有疾病和虚弱的状态”。英国的著名心理学研究者将其定义为心理健康是指一种持续的心理情况,当事者在那种情况下能作良好的适应,具有生命的活力,而能充分发挥其身心的潜能,心理健康的人能保持平静的情绪,敏锐的智能,适于社会环境的行为和愉快的气质,世界卫生组织把人的心理健康归结为七点:
  1.对现实具有效率的知觉;2.具有自发而不流俗的思想;3.既能悦纳本人,也能悦纳他人;4.在环境中能保持独立,欣赏宁静;5.注意哲学与道德的理论;6.对平常事物,甚至每天的例行工作,能经常保持兴趣;7.能与少量人建立深厚的感情,具有助人为乐的精神;8.具有民主态度,创造性的观念与幽默感;9.能经受欢乐与受伤的体验。而根据大学生这一特殊群体的年龄,心理特征和社会角色特征,我们一般认为我国当代大学生心理健康的基本标准有以下几方面
  1.人格完整,这是指有健全统一的人格、能力、气质、性格和动机、兴趣、信念、世界观等各个方面能平衡和谐发展,在不存在明显缺陷与偏差,大学生应以积极进取和人生观作为人格和核心,并以此有效支配自己心理行为,言行一致,表里如一。
  2.智力正常,智力是人的观察力、注意力、记忆力、想象力、思维力、实践活动能力的综合水平。一般来说,大学生智力是正常的,关键是看其智力是否正常地,充分地发挥了效能。
  3.情绪健康,其主要樗为情绪稳定和心情愉快,这是心理健康的重要标志,大学生应能保持愉快、开朗、自信、满足的心情,具有调节控制自己的情绪与保持与周围环境动态平衡的能力。
  4.意志健全,指要求大学生应有坚强的意志品质,目的明确合理,自觉性高,善于分析情况,能果断作出决定,既有实现目标的坚定性又有克制目标实现的愿望。
  5.适应能力强,认为大学生能够顺应大学的学习、生活与人际关系,对所在学校自然环境有较好的适应能力,能与社会保持良好的接触,其心理行为顺应社会文化的进步趋势。
  6.能够悦纳自己,一个心理健康的大学生能体验到自己的存在价值,有自知之明,能对自己的能力和性格作出恰当的客观和评价,对自己的生活目标和理想也能切合实际。
  7.和谐人际关系,在大学生中,和谐人际关系是获得心理健康的重要途径,乐于与人交往,且交往动机端正,在积极交往中保持独立完整的人格,不卑不亢,能客观评价别人与自己。
  8.心理行为符合大学生的年龄特征,在人的生命发展的不同年龄阶段,都有相应的心理行为表现,从而形成不同年龄阶段独特的心理行为模式。
  我们周围许多人一样并不缺乏才华、能力和机会,却总与成就、财富擦肩而过,其根本原因在于还不具备成熟的个性与心理,我们所面对日新月异的变革时代,人们的心理问题可能受到震荡,因此,加强自己对外部事件的承受能力,保持健康心理显的尤为重要。
  还要指出一点,承办人在办理大学生事件时应注意问题。1.承办人在办理大学生犯罪案件中,应以换救为主,以攻为上,针对个案制定案件审查方案,对不同性质的大学生犯罪要采取不同策略。对一贯表现良好仅是一时糊涂的大学生,要给予适当安慰,鼓励其继续学业(或继续学习);对于确属主观恶性较大、劣迹斑斑的个别“害群之马”,承办人员也应注意将其与一般刑事犯罪分子区分,仔细审查后作出适当的结论。
  2.承办人员应及时与学校、家庭沟通,深挖犯罪大学生的思想根源,不能草草结案了之。大学时代是一个学生心理从幼稚走向成熟的转折期,很容易受到外界因素的影响。如果我们在办案中忽略了对犯罪大学生身边环境的了解,就不可能做好大学生犯罪预防工作。承办人员应以检察建议的形式督促学校(以民办学校为主)健全规章制度,树立良好的校风,尤其做好新生入校后的入学引导工作,加强大学生日常法律基础教育,加大对大学生的管理力度,使学校在教育产业化的基础上,最大限度完成经济效益和社会效果相统一。
  3.承办人特别应注意办案后的回访工作。犯罪的大学生主观恶性不大,多是轻型犯罪,一般在一年左右的时间就会刑满回归社会,还有不少被判处缓型的大学生回归社会时间更短。在很短的时间里,这些大学生经历了自己人生最惨痛的一次教训,凭自己的努力很难做到“哪里摔倒哪里站起来”,更多的是需要周围的亲人朋友的帮助。然而一些学生家长“恨铁不成钢”,又是断绝家庭关系,又是对
  刑满归来的孩子冷嘲热讽,进一步打击犯罪大学生的生活信心,很有可能会促使这些大学生破罐破摔,再次滑向犯罪的深渊。承办人员应该关注自己经办的大学生犯罪案件,通过写信、通电话等方法了解其近况,鼓励其改过自新,及时帮助犯罪大学生打消消极的念头,重新扬起生活的风帆。
  、减少大学生犯罪的途径
  (一)处罚
  大学生犯罪后受到相应的处罚,这不能不说是一种减少犯罪的最直接的途径。它的作用有两个:一方面通过罚款或者监禁等处罚大大减少和控制了犯罪大学生再次犯罪的可能性,另一方面对其他的大学生也起到了一定警示和预防犯罪的作用。但对于年轻的大学生犯罪,特别是罪行不太严重的初次犯罪,采用定罪判刑的方法效果并不理想。相反,如果施之以教,在他们认识到自己的行为给社会造成了危害并具有悔改之意后,采用暂缓起诉的方法,给他们一次改过自新的机会,让他们在正常的环境中学习和生活,效果可能更好。实际上,鉴于犯罪的大学生在学校大多表现良好,在他们触犯法律后,校方也大多希望司法机关从轻处理。被害人向司法机关写信,有的坚决要求不追究嫌人的刑事责任,有的要求从轻处理犯罪嫌人。
  笔者以为,暂缓起诉的具体操作就是通过帮教,公平、公正地处置犯罪的在校大学生,同时制定在校大学生犯罪后处理实施意见,使对在校大学生犯罪后预防、处置工作,从而降低在校大学生犯罪
  率。对社会来说,任何犯罪都是一种损失,而法律的责任不光是惩罚犯罪,更要预防犯罪,减轻损失。从处罚上看,犯罪大学生多数的确无逮捕的必要,他们改过的几率很大,但学校往往对学生一开了之,实际上有不负责的嫌疑。而检察机关采取这种让学生完成学业再说的措施,应该说是一种理智的选择。毕竟学习的机会来之不易,社会培养一个大学生也不容易。当然,对犯罪案件适用暂缓起诉有所选择,仅适用于主观恶性不深、可改造性大、没有造成严重社会危害、能真诚悔罪的初犯,而对那些主观恶性深、劣迹斑斑、屡教不改的顽固分子,则不予适用,要采取相应的刑事处罚。
  (二)预防
  正确道德观和良好行为习惯的养成,并非是一朝一夕之功,也非权力所能奏效。所以预防是减少大学生犯罪的最有效的途径。预防大学生犯罪是对人才的珍惜,是对社会的责任。每个大学生犯罪案件都是个人、家庭、学校或者社会等多方面原因综合作用的产物,是社会多方面消极因素的综合体现。因此减少和预防大学生犯罪,需要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和全社会的共同努力,才能取得明显效果。预防大学生犯罪与预防其他犯罪具有相似性,最根本的措施还在于防范于未然,针对其犯罪原因,实行综合治理,形成一种有利于大学生全面发展的环境,才能收到治本的效果。
  1、坚持“智力教育”与“人文教育”并重的教育模式,扭转片面追求升学率的做法。首先,应加强对大学生政治素质的教育培养,增强其公德意识,引导大学生正确认识社会,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
  使学生正确对待学习、生活和金钱,正确处理各种社会关系,把追求美好的生活愿望同为社会多做贡献的行动结合起来。
  育人要育有人性的人。大学生正处在人生成长的关键时期,大学期间对于一个人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的形成至关重要。学校要向学生广泛宣传新时代的英雄、模范,引导其积极进取,奋发向上,自觉遵守社会公德,抵制一切落后、愚昧、腐朽的东西。让大学生能够学到现代科学知识、技能和理论的同时,对他们进行有效的道德素质教育,提高他们的道德水平,教会他们为从之道,使他们起真正成为心智与人格全面发展的有用之材,是高校教育中一个不容忽视的课题。
  2、建立有效的大学生心理救援机制,培养良好的心理素质。
  大学生感情丰富,没有走向社会却渴望走向社会;他们缺少社会阅历和人生经验,但社会却纷繁复杂,所以,如果没有正确的引导,大学生很容易识入歧途,走上犯罪的道路。针对其心理发展不够成熟的特点,学校要有意识地开展心理健康知识讲座、开设心理咨询机构,减省一些不必发生的悲剧。帮助大学生形成健康向上的心理,当前尤为重要的是:
  (1)建立以宿舍、年级、学校为单位的大学生心理健康网络管理中心,对学生进行心理测试和调节,除其人格障碍,提高大学生承受和应对挫折的能力,必要时对学生在遇到心理问题时给予有效帮助。
  (2)丰富学校的文体活动,引导大学生建立和谐的人际关系。心
  理健康的一个重要方面就是与人和谐相处。引导同之间在活动中发现多方面的价值,新生差异放弃偏激和自卑心理,笑面人生,热情生活,多交朋友,学会欣赏个体的独特性。
  (3)引导大学生控制情绪,正确交友。学校要引导大学生在校的大学生应该树立正确的交友观,应该以友情为重,并和它指导和帮助大学生以严肃的态度对待友谊,正视同学关系,保持稳定的情绪及健康的心理。让学生学会乐观面对,敢于承担责任,待人宽容,使心理常常处于轻松愉快之中。
  3、多形式强化对大学生的法制教育,增强大学生法律意识。学校要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全面教育。这就要求我们的学校首先要高度重视对学生的法制教育,要从刚入校门着手,结合道德品质与行为规范教育,结合校园内的案例讲危害,向学生灌输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指导大学生正确理解权利与义务的关系,在履行义务的前提下,合法行使自己的权利,帮助大学生形成遵法守法、依法办事、同违反宪法、法律以及破坏法制的行为斗争的思想意识。
  在校园里开展普法教育,绝不仅仅是单纯的让大学生们读懂法律条文,而应当培养他们的法律和法制感,让他们了解法律是他们生活及健康成长的保障,遵纪法自然会得到好的结果,个人意志去寻求所谓的自由,只会触犯法律。要用科学的方法,从公平、公正、人与人之间的平等关系去进行教育,并努力改变外在的环境。
  在大学里设置的法律课应当作为大学生的必修课,不能作为造修课不计算学分,应将法制增长率内入教学计划,进一步改进和完
  善学校的法制教育,切实提高学生的法律素质,提高学生的法律观念。
  4、加强校园内的内部管理。
  预防犯罪首先必须保证良好的校园生活环境,保证校园是一个学习知识的场所,切实抵制社会不良文化的进入。因此要加强和改进高校的学生管理,采取针对性措施健全管理约束机制,建立预防大学生犯罪的网络;配合有关执法部门综合整治,排除校园周围的不健康因素对大学生的影响和干预。通过建立一整套的安全防范管理体系,最终从体制上杜绝违法犯罪现象。
  5.司法机关的积极协助
  司法机关对大学生犯罪应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坚持惩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以法律效果为基础,以政治效果为原则,以社会效果为目的,采取人性化的帮教手段,挽救这些失足青年,使他们能够重新成为社会的有用之才。对罪行并不严重的且有悔改之意的应采取微罪不诉或建议法院单处罚金的方法,给他们一次改过自新的机会,往往会收到更好的效果。司法机关也应该有重点地与大学定期联系,帮助学校建立良好的校园环境,同时加强校内的司法宣传教育。
  6.家长有针对性的引导。
  学校对大学生的引导是整体上的、普遍性的引导,而对在学生有针对性、个别性的引导则要靠家长了。因此,家长要注重对自己孩子的了解,加强与孩子的沟通,在配合学校教育的前提下,有针对性
  地加以引导,努力为孩子营造一个积极健康、温馨和谐的成长环境。
  7.加强公益劳动教育,让学生融入社会,增强其爱心和责任感。我们的教育担任着为新世纪培养人才的重任,而培养什么样的人才是我们社会各界面临的挑战,新世纪需要大批有文化、有道德、懂技术、业务熟练的劳动者。在校大学生应定期走上社会,到工厂、农村、机关进行义务劳动。在大学生中开展公益劳动教育,可激励学生立志为祖国的富强积极进取,建功立业,保证学生德智体的全面发展,又可培养孩子参与实践的能力。
  此外,政府职能部门则应力所能及地为大学生排忧解难。要切实采取可行的措施,优化社会大环境以及校园环境,加强教育领导,社会各界共同努力,把大学生犯罪率降到最低限度。
  大学生由于各种心理问题造成犯罪,从根本上看在于大学生本身,我作为一各新时代的大学生在做一些有利于预防和减少当代大学生犯罪的工作上,同样是任重而道远。
  对于我们自己来讲,心理健康不仅可以保证正常的工作、学习、交际、生活,而且关系到自身道德素质、思想和发展,在未来的知识经济社会里,大学生所承担的学习任务和社会责任更加繁重、艰苦,同时,社会对大学生的期望也更加殷切,更全面,可以说,大学生心理健康关系到民族素质的提高,更关系到民族的未来!

来源: 广州职务犯罪辩护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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