谭某觉得敬老院院长不懂法,拿出法律书籍教育她,别人不理睬,便举起火枪打伤人。4月18日,湖南省吉首市人民检察院以故意伤害罪批捕谭某。
谭某是吉首市某乡镇敬老院的老人,平时在敬老院吃饭,回自己家住。3月22日早上,谭某在敬老院吃早饭时,该院院长胡某告诉他今天有人要来敬老院慰问,让他回家换身干净衣服,谭某不愿意,并对敬老院的补助经费去向提出了质疑,二人发生了争执。之后,谭某还是回家换了衣服。中午,回到敬老院的谭某却被告知因为下雨,慰问的人不来了。谭某觉得胡某根本就不懂政策,也不懂法律,一直在耍自己,十分气愤,决定要去吓唬她一下。当晚20点左右,谭某携带四本法律书和一把早年赶集买的自制火枪,来到敬老院二楼的休息室,并把书摊开,让正在看电视的胡某学习法律,胡某不理睬。谭某认为胡某看不起自己,于是拿起火枪朝胡某的腹部开枪,致其轻伤。在场的其它老人上来抢枪,谭某趁机逃逸。3月25日,公安机关将谭某抓获。
故意伤害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