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概要:国有国法,家有家规,各国也给妓女制定了另类新规,一睹为快的同时是不是能带来什么启发和反省。
在台湾,为使性工作者除罪化、除罚化,内政部门研拟“成人性交易管理法”草案,规定有配偶的成人性工作者在从事性工作前,必须取得配偶同意,若配偶不同意,仍难逃“通奸罪”,另一半也可据此请求离婚。不过,很多性工作者则对此表示“怎么可能”。
巴西政府出台“妓女工作手册”引发争议
“用可爱的昵称诱惑你的客人,尽量让你的声音充满魅力,为他们提供特殊服务,如果足够慷慨的话,还可以帮他们洗衣服。”这就是巴西的工作部门对妓女工作的描述。2006年7月,巴西政府在网上公开指导性服务行业的工作,这让很多人无法接受,但是妓女却认为卖淫也应该成为官方承认的职业。据报道,这本生活指南除了对妓女职业的介绍,还向应召女郎提出建议,教她们如何在工作上取得成功。